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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礼遇志愿者(好人),扶持志愿服务项目,与您同行!

发布时间:2022-08-22 点击数:2128

如果

您是志愿服务时长超300小时的困难志愿者

如果

您被评为区级以上好人且生活困难

如果

您有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志愿服务项目

如果

您是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爱心人士

请关注

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

爱的路上,与您同行! 

 

 

  为多渠道关爱湘东区城乡困难志愿者和好人,培育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助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国好人、省劳动模范李水与谢秋霞共同发起的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已于8月份正式成立。现将基金使用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一、救助(扶持)范围、对象

(一)湘东区各村(社区)、各公益组织或管委会认为可以捐赠的单位实施公益项目捐赠,捐赠资金试行一事一议由执委会确定;

(二)具有湘东区户籍或长期(一年以上)在湘东区范围内工作、生活(由工作单位或基层红会组织开具证明)因以下原因致困的城乡志愿者或区级以上好人,志愿服务时长在300小时以上:

1.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限救助器官移植(含造血干细胞移植)、肝癌患者、恶性转移重性子宫癌患者;

2.遭遇重大变故致困;

3.因教育陷入窘境;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且自身确实无能为力的较为困难家庭,实施特别关爱和人道救助工作。

(三)在湘东区范围内运行,能够独立完成志愿服务项目,填补志愿服务相关空白的优先。有长期的志愿队伍,从事志愿服务半年以上的项目,经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重点培育扶持的项目;

(四)根据湘东区志愿者礼遇办法,兑现相关条款,符合礼遇条件的志愿者。

 

 

二、不列入救助(扶持)范围或对象

符合户籍、长期生活或工作的城乡居民遭受上述困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吸毒、服刑等有违法犯罪现象的;

(二)属于闹访、缠访、重访、上访“专业户”的;

(三)反党反社会主义、不配合支持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

(四)基金管委会认为不适宜救助(扶持)的其他对象。

 

 

三、救助(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有三点:

(一)困难志愿者救助(扶持)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例,对已救助的对象,年度内不重复救助。特殊情况由基金管委会另行商定。

(二)培育孵化的志愿服务项目根据获奖情况兑现,已获扶持和获市级以上扶助项目的不纳入。

(三)根据区志愿者礼遇办法,按标准兑现。

 

 

四、救助(扶持)流程

A.接受全区救助(扶持)需求(含发起方、捐赠者、区红十字会推荐)——B.资料收集(申请、账户信息、基层组织证明、有关事项承诺及佐证材料)——C.对象甄别、审核——D.发放救助(扶持)金(均为银行转账)——E.建立档案信息——F.定期信息发布与公开。

 

 

五、申请表格

1.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资金审批表

2.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志愿者申请表和志愿者声明

3.湘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项目扶助申请表和志愿服务组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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