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日,萍乡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修订)》(以下简称措施)。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8家以上,实现各县区上市公司全覆盖。
二、资金奖补
1.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市本级奖励500万元,受益财政奖励500万元。根据企业获得江西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受理函、企业首发上市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等进行分阶段奖励。
2.境外上市,市财政根据融资金额奖励200万元至500万元,受益财政配套奖励。
3.新三板挂牌,市财政奖励50万元,受益财政配套奖励。
4.新四板(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市财政奖励30万元,受益财政配套奖励。
5.上市再融资,市财政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完善服务机制
建立了上市领导小组碰头会制度、市领导挂点制度、上市直通车制度、上市“店小二”制度等相关制度,优化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