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19人。
1.灭火救援岗位(专职消防员):开发区5人、莲花县5人、湘东区2人、芦溪县3人;
2.执勤车驾驶岗位(消防车驾驶员):莲花县3人、湘东区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户籍一般为萍乡籍或周边地区人口,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年龄在18周岁-26周岁(1996年5月1日-2004年5月1日间出生)公民;驾驶员要求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2年5月1日-2002年5月1日),且持B2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含),驾驶技术熟练。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优先,有球类(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文书写作、熟练办公软件、汽修和舟艇驾驶以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政府专职消防员限招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接受咨询、报名。
3.报名地点: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专职办公室和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办公室。
4.报名需带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专及本科以上学信网所查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高职或中专需上交毕业证书下方有所属网址进行查证打印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查证需上交毕业院校出示相关证明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信息登记表(附件2)。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三项。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制:体能测试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40%计算。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满分100分,考生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4折返跑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执行,1000米跑不合格直接淘汰。
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后3日内到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办提交复检申请,经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呈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得招录。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
三、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1个月(集训期间非家庭变故不予请假),随队驻训2个月该阶段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重大疾病不能适用消防救援工作或隐疾的;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聘用与待遇
录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 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每月带薪休假 8天(以轮休方式执行),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正式录取后可享受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等薪酬待遇,月收入约为3500元至5500元(不含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符合入职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增资 100元/月;岗位工资根据个人表现,参加相应考核培训进行任职,增加相应工资档次,表现优异的人员可以根据条件竟聘专职管理干部(站长、指导员880元/月,副站长660元/月)。
3.录用人员统一由单位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 1次免费体检。4、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成长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重要通道,考上国家队消防员后,按其工作任职年限按级套改相应的职级和工资档次。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萍乡消防公众号、萍乡市人才网等公布。
(三)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六、报名咨询
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15179995067 彭助理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18979928396 杨站长
莲花县消防救援大队:15613950367陈站长
湘东区消防救援大队:18352979079田站长
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13607991059 陈站长
附件 1.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
2.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信息登记表
3.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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