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求,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健康萍乡2030”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萍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健康萍乡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规划期内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与2015年相比,人均预期寿命从76.8岁提高到77.78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5.64/10万下降至零死亡,婴儿死亡率从3.56‰下降到1.8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2‰下降到3.34‰,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2.63%。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2796张,卫生技术人员17715人,执业(助理)医师4913人,注册护士6757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7.09张、2.72人、3.74人,比2015年分别提高了25.7%、20.9%、29.4%,卫生健康资源位于全省前列。
——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总投资18.9亿元,实施卫生健康保障项目16个。完成了申办萍乡卫生职业学院、萍乡市三医院和四医院整合搬迁、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大楼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全市三级甲等医院达到5家,萍乡市人民医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综合评价排名稳定在前7位。“五大中心”建设成效明显,4家医院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卒中中心建设验收;建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9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8家。
——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65元。大病救治病种扩大至35种,累计免费救治患者5.68万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1.98%,儿童预防接种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90%以上。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血液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连续14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中医药工作传承创新。萍乡市中医院被列入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全部建成中医馆,全面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新增中医药省级重点专科和基层特色专科5个。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国家级名中医3人、省级名中医8人、省基层名中医5人。持续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建成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萍乡市中医药戥秤文化馆获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基本建立。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了药品及医用耗材加成,完善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2017年,芦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受到了国务院的通报表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我市是全省首批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最早实现“双清零”、最早实现复工复产的设区市之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健康扶贫精准发力。建立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1],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10%,县域内住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大病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进入“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健康中国。各级对卫生健康事业高度重视,江西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赣西转型升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及我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陆开放赣湘合作核心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域旅游发展特色区、红色基因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随着疾病谱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一老一小”人群多重卫生健康需求迸发,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优质卫生健康资源总量相对缺乏,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科研水平有待提高,人才总量和高层次人才不足,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不够。群众对深化医改期望更高,高质量、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多,大健康产业与事业发展融合度还不够。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健康萍乡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奋力建设健康萍乡。
坚持健康优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完善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健康江西行动,全面推进健康萍乡建设。完善健康促进政策,保障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提升全民健康意识。鼓励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加快推动医疗、医药、医保系统集成改革。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医防协同、平急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创新、体系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围绕内涵提升、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突出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深化卫生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
坚持质量兴卫。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作为核心,以项目促发展,补齐短板弱项,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同质化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系统整合。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增强卫生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健康优先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卫生健康资源总量适度增加、结构更加优化,惠及城乡居民的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格局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萍乡行动成效显著。为2035年萍乡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建成健康中国谱写萍乡篇章。
萍乡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 |
77.78 |
79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0 |
≤12/10万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1.82‰ |
≤5‰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34‰ |
≤6.5‰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3.2% |
≤15%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63% |
25% |
预期性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3.3% |
预期性 |
|
9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
— |
完成 |
预期性 |
|
健康资源 |
10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7.09 |
8 |
预期性 |
11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72 |
3.0 |
预期性 |
|
其中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中医 执业(助理)医师 |
0.47 |
0.5 |
预期性 |
||
12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3.74 |
4.2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0.55 |
0.6 |
预期性 |
|
1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2.0 |
3.5 |
约束性 |
|
15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1.35 |
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10%左右 |
预期性 |
|
16 |
每千人口0-3岁婴幼儿托位数 |
1.81 |
4.5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7 |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43.2% |
力争每年降低 0.5个百分点以上 |
约束性 |
18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
19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 |
≥72% |
预期性 |
|
20 |
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 |
0 |
10 |
预期性 |
|
21 |
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 “绿色通道”比率 |
80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22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左右 |
约束性 |
健康产业 |
23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年均增速 |
— |
8.5%左右 |
预期性 |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市、县(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实行平战结合,统一协调指挥。乡(镇、街)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建立指令清晰、系统有序、上下联动、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社区疫情防控的联络协调、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以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强化疫情、舆情和社情“三情”联判联动处置。
2.优化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以新发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儿童高发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等为重点,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在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车站、学校、托幼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设立监测哨点,建立以重大传染病疫情为主的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与周边地市构建区域联防联控应急机制,提高风险评估和综合预警能力。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3.完善医疗救治体系。以“平战结合、中西医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实施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平疫结合”可转换传染病区救治能力、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扩增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传染病(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医疗急救技术能力。依托区域内传染病救治能力较强的医院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基地。建立集公共卫生、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实现医防有机融合。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4.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市级集中储备和医院院级储备相互补充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和区域布局,加强应急物资战略储备。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科技支撑保障,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
5.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健全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6.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强化监测预警职能,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实现疫情信息来源畅通、数据开放共享。
7.明确分级定位发展。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突出检测能力,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突出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流行病学的调查和地区性传染病疾病谱的日常监管和监测,夯实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医疗机构基础,加强社区管理和防控。改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条件,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加大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8.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督查等职能。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会商分析与风险预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预警的前瞻性与高效性。
9.优化卫生健康治理结构。调整优化职能,统筹设置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改革,着力推动卫生健康单位功能再造、系统重组、结构优化,切实理顺职责关系,做好业务接续,确保协同高效,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1)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工程。按照全省三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布局,依托萍乡市人民医院建设赣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支持其他有需求的县(区)建设区域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工程。推进萍乡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依托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基地。 (3)疾病预防控制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依托萍乡市疾控中心建设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推进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重大传染病市、县(区)快速诊断和溯源实验室网络。 (4)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高县(区)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改造发热门诊等用房,配置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必要装备,按照“三区两通道”[2]设计要求改造相关病区,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转换为传染病病床的能力。 |
(二)深入推进健康萍乡建设
10.健全健康萍乡建设推进机制。健全健康萍乡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健康萍乡政策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健康萍乡行动组织架构,强化各部门联动协作,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形成高效协同的组织保障基础,建立良好的工作格局。按照健康萍乡行动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
11.落实健康萍乡各专项行动。着眼于加强健康影响因素干预、提高全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健康萍乡各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健康萍乡各专项行动落地成效。
12.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推动健康教育进家门、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平台和传播机制,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图书、新媒体等传播媒介作用,鼓励支持主流媒体开办各类优质的健康科普专栏或节目。
13.完善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实施好考核、评估、监测等工作,做好健康萍乡行动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专栏2 健康萍乡建设 |
(5)探索“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路径工程。围绕健康萍乡行动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实施健康萍乡建设的统计、监测、评价和考核等工作。针对影响公众健康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建立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探索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有效路径,全力推进健康萍乡建设。 (6)健康萍乡行动“三进”工程。推动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制作宣传手册,开展宣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专题制作健康萍乡宣传片,在各大媒体和大型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播放,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
(三)全方位干预影响健康因素
14.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分餐制、一米线”等健康行为习惯,落实《江西省城乡卫生健康公约》,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
15.强化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加强疫苗采购和预防接种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以乡(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16.实施重大疾病综合防控。规范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和梅毒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慢性病干预计划,加强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的防治,推进重大疾病预防筛查和规范管理。
17.探索建立“同一健康”防治体系。宣传“同一健康(One Health)”[3]理念,积极探索预防、应对和处置新发和再发传染病防控工作试点,强化禽流感、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将新发和再发人—畜禽—野生动物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关口前移到环境防控、动物防护,加强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有效控制,实现人类、动物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
18.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精神专科医疗资源,加强人员培养培训,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强化精神专科医院院内康复,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和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依法处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19.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规范管理措施,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0.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完善采供血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千人口献血率,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推进血液安全保障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提升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全市血液联动保障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血液供应。
21.全面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防治策略。建立完善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和防治网络,全面落实综合预防措施,持续巩固提升全市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成果。严格执行疟疾病例管理模式,防止输入性疟疾再传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虫种的精准防控和监测力度,进一步控制和消除重点寄生虫病。
22.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通报、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优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强化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职责,持续开展重点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提高监测针对性。充分运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工作。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聚焦重点场所,落实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市场、车站、家庭等各类生产生活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的环境整治,农村地区定期开展村庄清洁活动。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支持。
24.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进一步改善卫生和健康环境,完善公共健康设施,提升城乡居民卫生和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打造健康社区(村镇)、医院、学校、企业、机关、家庭。
专栏3 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
(7)“健康第一责任人”推广工程。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建立萍乡市口腔健康中心、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扩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教育,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8)“同一健康”试点工程。探索实施人畜共患传染病等新发传染病预防关口再前移、跨部门合作试点,实施动物健康有限管理、动物生长地监测、加工及流通环节监管,降低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探索构建动物疫病防控、新发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等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9)精神卫生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和市、县(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提高精神专科医院诊疗、康复服务能力,开展骨干医师培训。重点加强萍乡市精神病院康复科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专业队伍,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规范县域精神卫生机构发展。 (10)卫生城市和健康城镇创建工程。全市中心城区(含安源区、湘东区、开发区)创建2022-2024年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比例达到100%,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推进“六个一”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建健康社区(村镇)10家、健康医院10家、健康学校10所、健康企业10家、健康机关100个、健康家庭1000个。 |
(四)全周期保障生命健康
25.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强化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动妇幼健康机构临床和保健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等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提升县(区)级孕产期保健、儿童健康集中管理中心覆盖率和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
26.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支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和综合医院妇产科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强化市、县(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市级建设1所高水平的儿童专科医院。
27.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研究制定《萍乡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加大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房建设,推动设置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发展老年医学科,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
28.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提升健康素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心理健康等干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推进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发展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增加老年护理供给。
29.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遴选和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特色机构和社区,推进医养结合型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乡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乡(镇、街)、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深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3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健康意识,强化法律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劳动过程防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暑降温措施,规范特殊作业模式。提供健康防护设施,落实项目防护、健康监护、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做好监测评价。
专栏4 全民健康保障服务 |
(11)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实现市、县(区)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建设1所高水平的儿童专科医院。 (12)老年健康服务工程。市级建设1所老年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学科的比例达到80%,鼓励新建或通过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每个县(区)设有安宁疗护病区(病床)。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全市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3)职业健康能力提升工程。三级甲等医院设置职业健康科,各县(区)至少设置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级医院要具备职业病诊断能力,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资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
(五)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31.推进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卫生健康项目,拓展医院发展和服务空间。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力争新增建设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以萍乡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其他三级医院为骨干,兼具特色医疗和专科医疗,辐射赣湘边区域的市级医疗中心。
32.有效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进卒中、创伤急救、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抓好疑难病诊断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和重点疾病诊疗能力提升项目,补齐区域专科服务短板,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33.开展市级医院达标建设。重点支持全市三甲医院提升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康复科、麻醉科等急需和薄弱学科建设,补齐医院发展短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34.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加快补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进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全市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要求。
35.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优化全市医疗机构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医疗设备配备,建设面向县、乡、村的远程诊疗和教育平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同质传输。
36.增强基层“网底”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和完善与服务功能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乡镇卫生院首诊能力。补齐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等非建制区公共卫生服务短板,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37.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医疗管理项目化,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用药,加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38.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向县级医院深入,强化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积极参与智慧服务评级。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专栏5 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
(14)危重症急救中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萍乡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治大楼建设,提升危重症应急救治能力,依托萍乡市人民医院建设赣湘边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卒中、创伤急救、胸痛“三大中心”建设,强化院前院内协同救治,缩短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反应时间。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5)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市院前急救中心建设,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覆盖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重点支持市院前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16)基层“网底”建设工程。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硬件条件,更新医疗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常住人口大于800人的行政村有1所达标的村卫生室。 (17)医疗服务保障与监管工程。萍乡市中心血站配置血液储存、运输等设备。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 |
(六)坚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9.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条件,布局建设萍乡市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力争实现萍乡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县办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40.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专科专病,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提高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搭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提升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的制度。加强全市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和应急救治能力建设。
41.强化中医药预防疾病的独特作用。支持建设萍乡市中医治未病中心,推进县(区)中医院中医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指导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推进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布局一批中医特色康复中心,研究一批中医药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
42.推进中医药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推进萍乡市中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推进萍乡卫生职业学院中医药类专业群建设,大力培养中医药技能人才。持续参与实施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基层中医药优秀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积极参与省国医名师评选。
43.增强中医药创新能力。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聚焦中医药发展需求和关键技术研发,以产业链、服务链布局创新链,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
专栏6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18)特色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工程。推进萍乡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建成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19)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推动莲花县中医院新建项目,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强化中医药特色专病、专科能力建设。 (20)中医医疗服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制定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推动县(区)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支持萍乡市中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依法依规支持经注册(或备案)的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21)中医药特色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建立“西学中”人才培养常态化机制。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医类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建立一批高层次创新团队。 |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44.促进家庭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开展文明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帮扶力度,促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45.加强人口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调查及成果分析制度,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推动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
46.完善优生优育保障体系。落实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全面评估现有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制定《萍乡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各项生育服务利导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提高人口质和量。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47.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面向社会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进托育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管理、激励和保障机制,重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管,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管理。
专栏7 人口均衡发展 |
(22)家庭发展工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体系。探索在城乡社区建立家庭健康服务组织,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推动落实特殊家庭扶助政策,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23)人口监测预警工程。健全人口出生、死亡等信息登记和采集制度,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校核机制,充分利用人口监测平台数据,做好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密切监测生育水平的变动态势,研判人口发展趋势,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24)优生优育服务工程。持续推进优生优育指导阵地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平台,发挥线上线下服务作用。继续实施城镇(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殊家庭帮扶、阳光助学等利益导向政策。 (25)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工程。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化、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逐步提高婴幼儿社会化照护率。大力发展社区托育中心,积极推进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建设。建设托育服务平台,持续提高家庭科学养育指导能力,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
(八)持续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48.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完善社会办医政策保障,规范和简化准入管理流程,取消社会力量办医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推动落实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49.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办高水平医院和专科医院,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提供全科医学服务、康复照护、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加强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合作。
50.培育和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支持新型第三方医学检测技术开发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机构。促进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
51.培育中医药产业发展新动能。提升热敏灸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热敏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化,加快确有疗效的临床验方向新药转化。加强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我市中药材品牌建设,以“赣十味”“赣食十味”为重点,严格执行种子种苗、种植、采收、加工和储运等全生产过程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
52.大力发展健康旅游。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提供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疗养康复、健身休闲等健康服务业,推进青山中医药养生小镇建设。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新模式。
专栏8 健康服务业发展 |
(26)社会办医提升工程。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量力争达到本地区医疗机构诊疗总量的20%左右,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大型设备配备力争不低于总量的30%。 (27)健康产业发展工程。推动医疗与养生养老、文化旅游、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区、项目),开展“互联网+健康旅游”试点。 (28)健康养老示范工程。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和示范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和养老保健服务。依托萍乡生态优势,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探索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29)中医药产业发展提升工程。建设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热敏灸小镇)。加强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建设示范基地。 |
(九)推进医疗卫生文化保护传承
53.大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发掘整理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深入挖掘整理萍乡市中医药经典医籍,加强中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技法和独特传统炮制技术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支持建设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开展萍乡市“杏林杯”中医经典知识竞赛。
54.推进红色医疗卫生文化传承创新。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挖掘整理井冈山斗争期间、中央苏区等在萍红色医疗卫生史料,宣传党的红色卫生事业史,推动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和标志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深入诠释新时代血防精神,开展富有萍乡特色的红色医疗卫生文化交流活动,筑牢团结合作、医德规范、爱岗敬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强医疗行业作风,推进廉洁医院建设。支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的空间,合理陈列发展历史。
专栏9 卫生健康文化建设 |
(30)特色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国家、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3个。支持挖掘民间对疑难杂症具有明显优势特色医疗技术。打造1-2个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制作承载中医药文化的文创产品。 |
(十)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55.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分级诊疗政策联动与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防治融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新体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资政策,激发基层运行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打破医疗资源地域性限制,推动资源共享和医疗质量同质化,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5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院现代化治理各环节。优化公立医院外部治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
57.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质量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激发公立医院运行活力。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效能。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严控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管理绩效。
58.建立“三医联动”[4]改革协同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政策协同,强化部门联动改革,形成改革整体合力。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保支付标准的形成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
59.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健康产业等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专栏10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31)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行业指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等党建工作。 (3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上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33)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程。推动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 |
(十一)强化科技人才信息支撑
60.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专项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实现三级医院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科学研究的构成比例逐步提高,带动全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的提高。构建市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61.加强学科(专科)建设。强化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调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三级医院的学科(专科)优势,密切与高等医学院校交流合作,在人才引进、科学研究、设备购置、新技术开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6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学继续教育力度,加强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开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医学人才培养,着力培养选拔一批拔尖医学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骨干。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
63.加强人才激励体系建设。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医疗机构按规定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提高紧缺学科医疗人才薪酬待遇,适当向公共卫生、产科、儿科、精神科等学科倾斜,促进医疗卫生人才价值提升。
64.夯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联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管理现代化、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IPv6的推广应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要求,保障网络安全。
65.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机构积极完善基于互联网的便民惠民服务和智慧管理创新应用。加快整合卫生健康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零售药店管理系统对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66.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发展。加快区块链和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虚拟现实、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融合应用。规范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促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互联网+托育”“互联网+护理”等创新应用。
专栏11 科技创新驱动 |
(34)卫生科技提升工程。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3个,遴选确定1-2个医学领先学科。支持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建设省级“双高计划”院校。 (35)卫生人才培育工程。以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等学科为重点,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50名。实施高层次和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育国家级中医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基层中医药优秀人才、培养15名中青年骨干人才。 (36)同质化能力培训建设工程。依托萍乡市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等执业医师能力提升的规范化培训中心。 (37)全民健康信息化保障工程。完善萍乡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批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5G、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更加紧密,应用更加广泛。 |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发挥健康萍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入推进重大卫生健康工作,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与健康萍乡行动同步考核,其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都要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围绕规划中的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坚持底线思维,提升法治能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思维和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和“一窗式”受理,积极对接“赣服通”平台,实现更多政务事项“无证办理”。提高社会监督能力,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监测评价和定期公开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强化要素供给
强化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投入的主体责任,优化投入结构,落实对公共卫生机构投入倾斜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支持力度。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将卫生健康项目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因素,保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持续推进网络安全“三同步”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强化规划执行
各县(区)要结合本规划,编制本地的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明确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思路,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目标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任务,扎实加以推进。建立落实规划目标年度调度考核机制,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健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开展规划实施基线调查、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1] 四道保障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险。
[2] 三区两通道:三区即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两通道是指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
[3] 同一健康:是指多学科共同合作为人类健康、动物健康、环境健康三者共同成为一个健康整体而进行的工作和努力。
[4] 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